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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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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纪委监察工作会议提出
实践“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在7月25日召开的集团纪委监察工作会议上,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大鸣提出,要以实践“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2017年上半年,集团纪委围绕中心,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在“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上,以党中央系列精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支撑,积极推进“两进两单”工作。通过严肃教育,提升领导人员“规定、规范、规则”意识和行为,让廉洁成为习惯;通过严明纪律,进一步明确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集团六条铁规;通过严格管理,注重加强综合管控和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通过严惩腐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惩违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行为。
下半年纪检工作着重从六个方面努力做好的工作。一是营造风清气正的光明政治生态,形成以上率下、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二是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加强教育预防,在深化标本兼治上做文章。四是重视问题线索,拓宽相关信息渠道,完善线索处置的工作机制。五是继续推进“两进两单”工作,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六是在监督执纪问责上,要体现“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要求,正确运用实践“四种形态”,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光明生态,深化集团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作者:徐明新 编辑: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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