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 则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性、端正党风、增进团结、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强集团和子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生活会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权力观
(四)增强党性、政治性和原则性
(五)坚持与人为善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条 参加人员
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集团党委成员和担任行政职务的领导干部。
子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子公司党委成员和担任行政职务的领导干部。
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民主生活会可邀请有关同志列席。
第四条 会议召开时间
集团和各子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应于每年下半年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召开民主生活会或上级党组织有要求时应随时召开。
第五条 会议内容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党政领导班子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企业经营业绩的情况;
(四)创建“四好”班子的情况;
(五)其它重要问题。
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一)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履行自身职务情况的说明;
(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对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
(五)其它重要问题。
第六条 会议准备
集团或子公司党委书记是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党委或委托纪委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负责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民主生活会前,可采多种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如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统一要求,公司党委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针对会议的主题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相关学习篇目,采取集中学习、自学、观看录像、讨论等形式,组织与会人员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
(三)组织民主评议,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可结合工作总结、工作考核等,组织民主评议。同时,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基层党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准备。与会人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民主评议、征求意见情况,认真回顾总结思想、作风、工作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改进措施。
(五)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集团和子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都要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加强团结。
第七条 会议程序
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会议同志可以提交发言提纲,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由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一)学习有关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
(二)通报会议准备情况;
(三)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通报征求群众意见情况;
(五)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相互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党委书记根据主要议题对领导班子整体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七)总结会议情况,归纳存在问题,提出初步整改意见。
第八条 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一)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解决。需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纪委、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二)向上级党委报告会议召开情况。会后15天内,党委向上级党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民主生活会记录。会议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议的基本情况;会前准备情况;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九条 附则
(一)集团下属各子公司及基层企业参照本制度,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