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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深入推进集团党务公开工作,促进集团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集团党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上海市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现金网站大全
集团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党务公开责任分工
(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集团各级党组织要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集团各级党组织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组织、宣传、办公室等部门为党务公开工作主要实施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法,探索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制订党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讨论和决定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党务公开办公室做好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参谋和助手、协助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处理好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起草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按照党务公开目录的规定实施党务公开工作、抓好党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党务公开有关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三)党务公开实施部门的职责。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活动,全面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组织部门: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体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宣传部门:做好党务公开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信息。办公室: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意见的收集、归纳、整理;抓好有关信息的沟通工作;起草、发放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简报等。
二、党务公开内容与实施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本部门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用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当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要把涉及党员、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以及党员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回应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需求,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各单位党委负责制定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经济发展、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列入党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确保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收集反馈。各级党组织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集团各级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
1、固定公开。对长期性贯彻落实的工作应实行固定公开。有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有关党内文件、党纪党规、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改革举措、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等情况。
2、定期公开。对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有关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组织开展的帮困结对等情况。
3、逐段公开。对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有关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制度执行、改善民生等情况。
4、即时公开。对动态性、临时性、时效性工作实行即时公开。有关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干部公示、轮岗交流、换届选举、“一日捐”活动、党内处分等情况。
(四)党务公开的载体
1、通过党内有关会议的方式进行公开;
2、通过简报、通报等文件方式进行公开;
3、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
4、通过党建网站、局域网、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
5、通过企业报纸、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的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党员申请公开的党内事务,由各级党组织受理,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对重要活动,重大事项的依申请公开按照党务公开目录规定实行公开;
(二)党员申请公开党内事务时,可以采用递交书面申请或网上申请的方式向党组织提出;
(三)党组织收到党员申请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对申请公开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一定范围内公开;
2、对申请公开的事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对申请公开的事项,已经主动对外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申请人;
4、对申请公开的事项,属例行公开但未公开的,应当及时公开并指引告知申请人;
5、对申请公开的事项,属事实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对申请公开的事项,属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将期限延长至20个工作日。
(五)对申请公开的事项,决定公开的,应明确公开时间、公开范围和公开形式。对决定不予公开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对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党务公开监督员
(一)监督员的产生要求
党务公开监督员由本级党组织在党员代表、职工代表中推荐产生,并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
(二)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按时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积极参与各种监督检查、巡视等活动。
2、广泛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工作动态;积极做好推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表决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工作。
3、全面监督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范围、时限及制度执行情况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5、支持和帮助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工作,对党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
(三)监督员的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会议,收集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听取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通报;
3、邀请参加党务公开工作有关调研活动和巡视工作;
4、加强对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检查的能力和水平。
五、党务公开信息反馈
(一)信息收集
1、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收集;
2、召开座谈会、发放征询意见表、调查问卷收集;
3、党员代表议事会、党内事务听证会收集;
4、党代会代表、党员职代会代表、党风监督员收集;
5、其他方式收集。
(二)责任主体
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
(三)信息处理
1、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
2、对梳理出有价值的信息,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初步处理意见,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四)具体要求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5个工作日办结;对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说明原因,尽快办理。
(五)意见反馈
1、对党员群众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
2、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和群众,实行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建议;
3、针对反映比较集中的涉及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后,对原有内容作必要的调整完善后,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再公开;
4、对收集整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要建立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台帐。对记载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依据。
六、党务公开检查考核
(一)检查考核内容
1、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2、公开的形式是否可行有效;
3、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4、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5、公开信息是否及时反馈;
6、公开的领导体系和制度是否健全;
7、公开的宣传教育是否开展;
8、公开的资料是否齐全;
9、公开的效果群众是否满意。
(二)检查考核形式
通过定期召开党员代表座谈会、党员代表巡视活动、发放征询意见表和调查问卷、开展公开评议等形式,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三)检查考核方法
1、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2、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程序不规范、公开时限不及时等问题,向被检查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3、党务公开工作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进行考核;
七、党务公开评议
(一)评议内容
1、党务公开宣传教育情况;
2、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3、党组织对党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情况;
4、党务公开落实和保障党员权利情况;
5、党务公开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情况。
(二)评议要求
党务公开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级提供选择,同时提出所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特色和存在不足,以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综合评价。
(三)评议方式
党务公开评议工作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党代会或党员大会上,由全体党员代表或党员采取无记名测评的方式进行。评议工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并对评议情况汇总分析后,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四)评议反馈
党务公开评议情况要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布,由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督办。
(五)评议时限
党务公开民主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八、党务公开资料归档管理
(一)资料归档范围
1、文件资料归档:包括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会议资料、信函等;本单位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文件、会议资料、信函等。
2、相关资料归档:包括本单位在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影像、录音、专题片等。
(二)资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资料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
3、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规范、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归档要求;
4、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
(三)资料归档管理
1、资料归档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2、资料归档管理人员要按照党务公开目录,对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以及相关资料,认真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和保存;
3、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台帐;
4、要按照文书档案归档时间节点要求,移交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