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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纪委开展《监察法》培训

    

集团纪委开展《监察法》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增强纪检干部履职尽职的能力,集团纪委于近期专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培训,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等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近60人参加培训,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大鸣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比较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教授李翔就《监察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监察机关的职责任务、监察的范围、监察机关的权限等进行辅导,为纪检监察干部整体把握《监察法》丰富内涵、全面理解监察委员会职责,更加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培训强调,集团各级党的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监察法》的规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加强纪法衔接和法法贯通,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法治思维和工作水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宣传《监察法》,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发挥学习贯彻的“传递效应”,牢牢抓住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这个关键群体,发挥学习贯彻的“引导效应”,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监察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从严监督不能松劲,要牢牢抓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有力武器,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在早发现、分类处置、用好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上不断深化,用严格的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整治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卢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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