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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道德规范的“楷模” ——再写查文红

 
秋雨
 
  2001年12月13日,我在《上海农工商报》第四版上写过一篇《感悟查文红》文章,以表达对查文红老师,从繁华的上海,远赴偏僻的淮北魏庙小学义力执教的敬仰。当时,她已经在那里3年多了。文章的最后是这样写到:查文红在道德建设上已经为我们作出榜样,她的每一段故事都张扬着道德的大旗,都耸立起一座人格的丰碑。今年10月16日的《新民晚报》头版报道了上海华东医院院长俞卓伟一行,赶赴700公里外的淮北,抢救病重的查文红的新闻,读后不由得一怔:查文红居然默默矻矻、无怨无悔地在那里坚守了十多年了,真是不容易,何其难得!
 
  查文红老师为人十分低调。她只是说:去魏庙小学无偿代课,不过“以此来尽一个老党员对社会对人民应尽的义务,以此来实现一个下岗女工应有的人生价值;我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人物,我的行为说不上崇高和伟大。我活着只求问心无愧,只求对别人有点用处。现在我在穷困的小学看到了自己的用处,我感到很满足。”如斯而已。躺在病床上的她说了一句让人无比动容的一句话:这十几年是我人生最有意义的十几年。
 
  查文红十多年然默默矻矻、无怨无悔的坚守,却在无形中树立起一支引领社会风气的风向标。从当地百姓称她为“金色阳光”的“支教模范”的赞扬声中,从上海市优秀党员俞卓伟院长抢救她的感人义举中,从《新民晚报》以最显著位置迅速报道这一切的不寻常安排中,无不说明了、并且扩大和增强了这支风向标的效应,鲜明有力地充分诠释了《论语·颜渊》中这句话:“君子之德风”。
 
  今天的社会进入一个多元经济与多元道德观念并存的时代,各种思潮互相激荡。但在我们这个成熟而又和谐的社会里,仅仅承诺多元是不够的。面对错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更需要我们作出正确的价值取向,坚持主流精神和核心价值观,不让精神沉沦、不让道德蒙尘。查文红老师无偿支教行为,其实就是她的道德实践。在她的身上就是体现了我们理应坚持和弘扬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党爱国、服务人民、舍己为人、诚实守信、艰苦奋斗等高尚品德。
 
  西哲康德说,他敬仰两个对象:头顶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准则。查文红老师这支高尚的风向标,已经并将继续地对后者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引领作用;而她自己则在不经意间,升华成人们尊敬的明星。查文红是我们的“道德楷模”,名至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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