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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迸发活力的“特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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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海(作者单位:东海总公司)
怎样才能激发企业活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论述无疑是给企业注入的“兴奋剂”和“特效药”。这就是要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民间有句俗语:药对方,喝口汤,不对方哪怕船来装。让企业成为市场独立主体,让企业迸发活力,成为“自由人”,这是给企业真正的一贴“特效药”。
企业成为市场独立主体,就是让企业独立自主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企业作为市场的经济体,必须具备独立性,盈亏自我担当。就是要让企业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独立决策,独立经营。假如企业“管家”多,“婆婆”多,承担社会责任多,历史遗留问题多,企业变成束缚畸形的“小脚女人”,变成市场经济中忍辱负重的“老黄牛”,变成政府投石问路的“影子”,那结局也是可想而知的。
企业成为市场独立主体,就是准确把握好出资人职责的定位。企业是经营主体,应当与出资人区分开来。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这就是让企业迸发活力的“压舱石”。
企业成为市场独立主体,就是要让政府的干预减少到最适当的程度。企业轻装上阵、披荆斩棘、自由飞翔在市场经济的蓝天白云,为出资人积聚财富,为员工增加收入,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把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以最低的价格提供给消费者,这应当是政府希望和期盼的,更是企业所向往的。在增强企业活力的今天,政府应当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市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企业财产权,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企业、出资人、政府三得利,何乐而不为?
当然,企业迸发活力,除“特效药”之外,还有许多 “强身健体”方法和手段,包括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实行职业经理人身份制度,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和股权激励等等,但在这其中,最为关键和居于首位的则是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独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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